各单位:
为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创作水平,提高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,做好我校国家级项目选题库的建设,科研处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国家级、部级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。按照提前准备、多轮次辅导、重点培育的原则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范围
此次预申报的项目范围为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、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文化部科研项目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。
二、申请项目要求
(一)广泛深入动员,扩大申报范围
各单位应高度重视2021年度国家级、部级项目的预申报工作,广泛宣传,深入动员,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,特别是以下两类教师必须提交申报文本:
(1)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国家级、部级在研项目的教师;
(2)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国家级、部级在研项目的教师。
对于积极申报的教师,学校将在之后的校级项目、省级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推荐。
(二)认真研读指南,夯实初稿质量
请各申报人认真研究上一年度的申报通知、课题指南和申请书模板,总结经验;认真研读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撰写指南》(附件1)提前撰写相对应的项目预申报书(附件2至附件8),充分准备申报材料。
三、申报步骤及时间安排
第一步:
教师撰写申请书初稿。于12月20日前,教师打印申请书初稿1份(附申报书电子档),交科研处汇总。
第二步:
科研处将组织多轮次辅导修改。根据教师完成初稿情况,分项目类型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文本进行审核把关,帮助教师修改、完善申报书内容,提高申报文本质量。
(1)项目预审
根据国家级、部级项目的正式提交时间,科研处将分批次组织专家将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评审,确定重点辅导项目名单,同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入选项目申请人,进行第一轮修改。对未入选项目,科研处不再单独通知本人。
(2)重点辅导
对《重点辅导名单》入选者提交的申报书修改版,科研处将再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一对一交流与辅导,进行第二轮修改,进一步提升申报文本质量,必要时,科研处将组织第三轮修改,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,推动我校“世界知名、国内一流”的建设目标以及“十四五”规划与申博等目标及举措的落实。请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按照本《通知》具体要求,认真填写项目预申报书,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(1份)及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。
前期已经提交“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培育项目(理论研究类)”申报书的教师无需再行申报,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咨询科研处。联系人:边祥君、胡必汶,电话:88072149。
科研处
2020年11月30日
附件1:
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书撰写指南.docx
附件2:
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书.doc
附件3:
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预申报书.doc
附件4:
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书.docx
附件5:
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项目申报表.docx
附件6:
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.docx
附件7:
国家艺术基金传播项目申报表.docx
附件8:
国家艺术基金小型项目申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