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湖北文艺评论奖是由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批准设立的省级文艺奖项,是湖北省唯一一个综合性文艺评论奖项。根据湖北省文联《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湖北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现正式启动该奖项的申报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本届评论奖设著作、文章二大类,分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 等奖、优秀奖。
二、 报送范围
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在中国内地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,和在报纸、杂志、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均可报送。
三、 评奖标准
1、 参评著作及论文应遵循党的文艺方针,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,推动文艺创作事业繁荣,有利于推动全省乃至全国文艺评论研究及文艺评论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2、 有较髙的学术水平和独特的见解,或对当下文艺现象有较深刻的剖析,对具体的作家作品有深入的阐释,对当下的文艺创作产生积极影响。
3、 在文艺界引起较大反响,包括在中国内地其他书刊上或传媒上的转载、摘录、评介等。
四、 申报程序
1、 推荐材料要求
(1)每部参评著作类作品原作6本;每篇参评文章的发表原 件1份,复印件6份(刊物带目录页、报纸带报头)和电子版1份;
(2)《第十二届湖北文艺评论奖申报表》1份(附件)。
2、申报截止时间为:2022年5月16日。
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上述要求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3室科研处办公室。联系人,史濮瑜,赵丽莎;联系电话:027-88072149.
附件:
1、
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湖北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.pdf
2、
第十二届湖北文艺评论奖申报表.doc
科研处
2022年3月15日